疫情期间虚假新闻案例★疫情期间的虚假新闻报道
关于北京通报的3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例,你有何看法?
北京通报三起涉疫的违法犯罪案例第一起:刘某利用工作之便,泄露了密切接触人员的身份证号、居住地址等等重要信息,并将这些信息广泛发在社交群中,2020年12月24日,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案例一:在2020年12月23日,顺义警方接到报案,多人信息在多个微信群里面被别人泄露传播,这不仅对这些人的生活造成影响还对其工作造成影响。
在北京市召开第201场新闻发布会。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潘绪宏介绍:近期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个别违法人员编造传播谣言,侵犯公民隐私,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等违法犯罪案例,在此通报3起典型案例。
官方通报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以北京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周某某、武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,提请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。检察机关经审查,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对周某某、武某某等7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在今年八月份,北京金准医学检验实验室有四名人员因涉嫌相关罪名而被逮捕。根据相关部门的通报,金准医学不仅非法谋取了经济利益,而且影响了核酸检测的结果。在疫情时期,一旦影响了核酸检测的结果,那么就可能会影响医护人员发现感染者和及时治疗感染者。
贵阳一住户在家不戴口罩被抓走?警方辟谣!具体真相是啥?
当地的志愿者没有办法报警请求警方帮助,而这一户居民也因为不配合工作被警方加以强制传唤。才有了视频中的内容,而且视频应该也是这一住户里面的人拍摄发布在网上。警方也表示自己留有相关的视频证据,表明警方并没有为难任何居民的现象发生。而且之前这一住户在外出购买东西时不佩戴口罩,志愿者上前劝告却遭到殴打辱骂。
贵阳有一位住户在家不戴口罩被抓走,经过相关部门辟谣,这一说法不正确。抓人是事实,但因为住户出门购物时不戴口罩,造谣者的目的是故意扰乱社会,唯恐天下不乱。
“培训讲座”已多次成为本土疫情“放大器,组织实施者是否应该担责?_百度...
1、组织者是否要承担责任,要看整个过程是否符合防疫条例,如果没有禁令或者得到了有关部门许可,就不用承担责任。相反,没有得到许可,私自在疫情期间组织集会,就违反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。从新闻报道看,组织者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只是这个新闻,现在还没有确定,不能保证一定是集会惹的祸。
2、从线下改为线上培训讲座已经多次变成疫情放大器,很多地区都因此受到影响。希望有关公司在开展活动和培训时,多考虑疫情防控,尽量把线下活动改成线上。按照《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,拒绝执行相关条例的组织者,可能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。